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9-005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3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590,2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5%。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16.76元/股。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 27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700 万股(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1.11%。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 14 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71.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0.11%,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0.14%。
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总量的 占目前总股本
职务
(万股) 比例 的比例
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
71.00 10.14% 0.11%
(共 14 人)
合计(14 人) 71.00 10.14% 0.11%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拟向不超过 264 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29.00 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595.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0.9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5.10%;预留 33.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3,001.67 万股的 0.05%,占本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4.76%。
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的 占目前总股本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比例 的比例
技术骨干或业务骨干
595.70 85.10% 0.95%
(共 264 人)
预留 33.30 4.76% 0.05%
合计 629.00 89.86% 1.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5.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66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首次/预留)为 17.06 元/股。
6.时间安排
(1)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止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包括预留):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解除限售/归属期 于10%;
第二个 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解除限售/归属期 于20%;
第三个 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解除限售/归属期 于50%。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
②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 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S、 A、B、C、D 五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评级 S A B C D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 归属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归属的,由公司回购/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为自 2023 年 1 月 13 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2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3)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7 名激励对象 33.3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