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9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增资情况概述
2022 年 11 月,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徐兴慧与
北京赛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私募”)签署《增资协议》,由赛微私募股东即公司和徐兴慧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对赛微私募进行增资,将赛微私
募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加至 3,000 万元,其中,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 980
万元对赛微私募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赛微私募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仍为 49%。
近日,该参股子公司已在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徐兴慧女士,中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37072419XXXXXXXX61,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在公司运营、财务及投资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公司与徐兴慧女士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徐兴慧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北京赛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1UD3R7M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耿德明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 年 08 月 21 日
(7)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大中富乐村北红螺东路 21 号 56 幢 1 层 102-1 室
(8)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赛微私募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2、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赛微私募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徐兴慧 510.00 51.00%
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90.00 49.00%
合计 1,000.00 100.00%
本次增资完成后,赛微私募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徐兴慧 1,530.00 51.00%
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470.00 49.00%
合计 3,000.00 100.00%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224.47 70.12
负债总计 9.31 10.37
所有者权益 215.17 59.75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321.41 -245.42
净利润 -321.41 -245.42
4、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赛微私募仍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赛微私募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经查询,赛微私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赛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1:徐兴慧
乙方2: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乙方2合称“乙方”。
1、增资方案
甲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叁仟
万 元 ( ¥ 30,000,000.00 元 ), 本 次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贰 仟 万 元
(¥20,000,000.00元)。
2、增资价格
本次增资价格为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壹元(¥1.00元)。
3、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
本次增资由乙方缴纳,具体为:
(1)乙方1向甲方增资人民币壹仟零贰拾万元(¥10,200,000.00元)(下称“乙方1增资额”),其中人民币壹仟零贰拾万元(¥10,2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后持股比例为51.00%(百分之伍拾壹)。
(2)乙方2向甲方增资人民币玖佰捌拾万元(¥9,800,000.00元),(下称“乙方2增资额”),其中人民币玖佰捌拾万元(¥9,8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后持股比例为49.00%(百分之肆拾玖)。
(3)乙方1以货币方式出资,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用以出资的货币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乙方2以货币方式出资,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用以出资的货币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交割
(1)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次增资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次增资情况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全体股东应当对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行为提供必要协助。本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交割日。
(3)甲方应于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当日,变更甲方股东名册。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对赛微私募进行增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加赛微私募的资本实力,更好地参与“北京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的名称为准)的设立及运营,借助产业资金及各基金参与方的优势,寻求具有协同效应的产业并购、投资机会,加快产业优质资源的有效整合,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后,赛微私募的发展仍会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竞争、运营管理等风险。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密切关注相关产业投资基金标的项目的甄选、投资的实施过程以及投后管理的开展,切实降低和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措施不影响上述风险的客观存在,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赛微私募仍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若投资未达到预期盈利效果,将会对公司的现金使用效率、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次投资为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一部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