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计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郑卫军
梁上上
宋建波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