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 月 31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597,240 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3.80 元/股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 2024 年 1 月 3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43.80 元/股的价格
向 4,3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9,597,240 股限制性股票。
一、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度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票来源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的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份总额 419,785,512 股的 2.86%。其中,首次授予 960.00 万股,约占本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 2.29%;预留 240.00 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 0.57%,预留部分占本计划草案拟授予股份总额的 20.00%。
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 1%。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股份
号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蒋文光 副总经理 2.20 0.1833% 0.0052%
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2 陈山 董事会秘 1.30 0.1083% 0.0031%
书
3 其他核心技术和业 956.50 79.7083% 2.2785%
务人员(4,389 人)
首次授予合计 960.00 80.00% 2.2869%
预留部分 240.00 20.00% 0.5717%
合计 1,200.00 100.00% 2.8586%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部分外籍员工,均为公司的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
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 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 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失效。
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内。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3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①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当日)
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②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归属安
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 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 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激励 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43.80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3.80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64.68 元的 50%,为每股 32.34 元;
(2)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 69.57 元的 50%,为每股 34.79
元;
(3)本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6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60 个交易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