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18年5月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38.5万股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于 2018
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38.5万股
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8年5月7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已经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种类: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8人,激励对象
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 告日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倪红南 副总经理 1.00 0.50% 0.0023%
2 孙建军 副总经理 1.00 0.50% 0.0023%
3 缪丰 副总经理 1.00 0.50% 0.0023%
4 徐岗 财务总监 1.10 0.55% 0.0025%
5 陈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 0.50% 0.002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55.10 77.45% 0.3524%
(213人)
预留 40.05 20.00% 0.0910%
合计 200.25 100.00% 0.45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10%。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09元/股。
4、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2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5、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2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15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
率不低于20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 S≥80 80>S≥70 70>S≥60 60>S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60% 4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8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年 2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并于 2018年 2月 6 日至 2018年 2月 15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等公示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18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5月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38.5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