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523,640,017.52 元(不含增值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0 号)同意注册,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 24 名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446,905 股,发行价格为 35.2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9,999,994.1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 民 币214,378,726.9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85,621,267.11 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16 号),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简称“《重组报告书》”),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计划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润泽(佛山)国际信息港 A2、A3 数 169,668.00 169,668.00
据中心项目
润泽(平湖)国际信息港 A2 数据中 81,306.00 76,306.00
心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 243,800.00 209,026.00
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 15,000.00 15,000.00
合计 509,774.00 470,000.00
扣除中介机构及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不足部分。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止,已用自
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407,779,202.68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3,407,779,202.68 元(不含增值税)。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411 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资金额 金额
1 润泽(佛山)国际信息港 1,696,680,000.00 931,076,416.91 931,076,416.91
A2、A3 数据中心项目
2 润泽(平湖)国际信息港 763,060,000.00 386,442,785.77 386,442,785.77
A2 数据中心项目
3 偿还银行借款 2,090,260,000.00 2,090,260,000.00 2,090,260,000.00
合计 4,550,000,000.00 3,407,779,202.68 3,407,779,202.68
(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联席主承销商之一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划扣的承销费用 30,0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共计
184,378,726.99 元,截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中介机
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860,814.84 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15,860,814.84 元(不含增值税)。上述预先投入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及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鉴 证 报 告 》 ( 容 诚 专 字
[2023]230Z0411 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不含税) 已预先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不含税)
1 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 111,213,720.23 75,119,380.62 75,119,380.62
2 审计及验资费 26,650,525.20 13,452,411.99 13,452,411.99
3 评估费 17,791,104.14 10,253,368.29 10,253,368.29
4 律师费 16,925,203.30 6,359,165.56 6,359,165.56
5 印花税 11,672,280.81 10,550,595.07 10,550,595.07
6 证券登记费 125,893.31 125,893.31 125,893.31
合计 184,378,726.99 115,860,814.84 115,860,814.84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重组报告书》中已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作出了安排,
即“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可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之后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相关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的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重组报告书》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523,640,017.52 元(不含增值税)。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523,640,017.52 元(不含增值税)。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523,640,017.5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验证,并出具了《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0411 号),认为《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润泽科技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重组报告书》中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润泽科技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