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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科技: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收益相对固定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且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将经过公司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选择具体的投资产品与金额,因此整体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甄选投资合作机构时,将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较强的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时,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实际情况,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不受影响和资金安全性高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益。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关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关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