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与重组报告书(草案)(三次修
订稿)主要差异情况说明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了《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重
组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审核中心出具的《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 买 资 产 并募 集 配 套资 金 暨关 联 交 易的 第 二轮 审 核 问 询函 》( 审核 函 〔 2021 〕
030020 号)(以下简称“二次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对该
《二次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并根据《审核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对
重组报告书进行补充和修订,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四次
修订稿)。
为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上海普
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现对重组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与重组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的主要差异进行说明如下:
1、“重大事项提示”之“三、业绩补偿承诺及股份解锁安排”补充披露;
3、“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相关方所做出的重要承诺”补充披露;
4、“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标的公司有关的风险”补充披露;
5、“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交易对方其他事项说明”补充披露;
6、“第四节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之“四、拟置出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
保及重大未决诉讼、行政处罚情况”补充披露;
7、“第五节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补充披露;
8、“第五节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其变动情况”补充披露;
9、“第五节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十六、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补充披露;
10、“第六节拟购买资产的业务与技术”之“二、拟置出资产的基本情况”补充披露;
11、“第六节拟购买资产的业务与技术”之“三、拟购买资产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补充披露;
12、“第七节发行股份情况”之“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补充披露;
13、“第八节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之“二、拟置入资产的评估情况”补充披露;
14、“第八节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及定价公允性”之“二、拟置入资产的评估情况”补充披露;
15、“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拟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与盈利能力分析”补充披露;
16、“第十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标的公司有关的风险补充披露。
除此外,无其他明显差异。
特此说明。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