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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2022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授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并确认在原期限届满之日至相应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持续有效。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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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