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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4

清水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3-045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
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以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组成人员为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选举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单个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5:00 前,以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
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晚于该时间,公司不再接受推荐;

  (二)上述推荐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相应职责;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前,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有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以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5)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在本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提名前兼任独立董事已经达到 3 家境内上市公司的;

  (9)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10)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原件备查);
  4、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5、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

  6、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7、董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5: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戈

  联系电话:0391-6089342

  传真:0391-6089341

  邮箱:dongshihui@qywt.com.cn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虎岭高新区科工路与文博路交叉口西 100 米清水源研发中心 3 楼 302 室,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类型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称、工作履历、兼职情况)
其他说明
(如适用)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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