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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37 深市 清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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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源: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清水源: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2-022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水源”)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因李万双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受理本次诉讼,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分别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7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 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豫民终 238号,判决结果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规定,判决如下:

  1、变更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 96 民初 3 号民事判决为:李万
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00 万元及利息(以
7,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计算
至实际付款之日)。

  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一审案件受理费 396,380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401,380 元,由李万双负
担 361,242 元,由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40,138 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44,827 元,由李万双负担 220,344 元,由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24,483元。

  4、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该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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