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1-116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水源”)就公司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向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中级
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受理本次诉讼,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11 月 15 日分别于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豫 96
民初 3 号,判决结果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1、李万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000 万
元及利息(以 7,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每日 0.05%的比例,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计算
至实际付款之日)。
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额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案件受理费 396,380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李万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