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3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2018年4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鑫先生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进一步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截至2018年4月25日,冯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0,322,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8%。
冯鑫先生提出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进一步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8年4月25日发出《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14:00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年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9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姜浩先生。因董事长冯鑫先生临时因公出差,公司未设副董事长,据此,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姜浩先生主持公司股东大会。
(六)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增加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暨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698,7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2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
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556,9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60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76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5%。
(二)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96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41,76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6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了独立董事《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69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69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9,69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69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69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69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69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冯鑫先生属于《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227,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已达到
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已获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41,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69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