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1 证券简称:暴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40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14:30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51号首享科技大厦13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张琳女士。董事长冯鑫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主持,公司未设副董事长,据此,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琳女士主持公司股东大会。
(六)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444,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4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324,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7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二)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9,4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9,4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69,4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4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4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4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4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同意12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冯鑫先生属于《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20,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9,4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120,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格韵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格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