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2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75,049,4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3.38%)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3,366,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8.42%。
公司现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通知,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现减持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股份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长安投资 1012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管国勤、钱瑛、钱小瑛已减持完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钱彬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城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762,6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该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钱彬先生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起到本公告日,未实施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0,456,175 27.2596% 140,456,175 27.2596%
其中:无限售条件
钱晓春 20,610,270 4.0000% 20,610,270 4.000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9,845,905 23.2596% 119,845,905 23.2596%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3,300,008 2.5813% 0 0%
有限公司-长安信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300,008 2.5813% 0 0%
托-长安投资1012 股份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金信托
合计持有股份 85,325,088 16.5598% 85,325,088 16.5598%
其中:无限售条件
管军 13,816,272 2.6815% 13,816,272 2.681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508,816 13.8784% 71,508,816 13.8784%
合计持有股份 21,133,320 4.1015% 20,515,420 3.9816%
其中:无限售条件
钱彬 5,283,330 1.0254% 4,665,430 0.905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49,990 3.0762% 15,849,990 3.0762%
合计持有股份 6,170,235 1.1975% 4,631,235 0.8988%
其中:无限售条件
管国勤 1,542,559 0.2994% 3,559 0.0007%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27,676 0.8981% 4,627,676 0.8981%
合计持有股份 4,402,775 0.8545% 3,319,809 0.6443%
其中:无限售条件
钱瑛 1,100,695 0.2136% 17,729 0.0034%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02,080 0.6409% 3,302,080 0.6409%
合计持有股份 4,261,886 0.8271% 3,197,886 0.6206%
其中:无限售条件
钱小瑛 1,065,473 0.2068% 1,473 0.000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96,413 0.6204% 3,196,413 0.6204%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钱彬先生,拟以协
议转让的方式向长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5,762,6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公
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9-042)。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先生、管军女士
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长安投资 1012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管国勤、钱瑛、钱小瑛已减持完毕。
5、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