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0-074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732,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304%)的公司董事、
总经理李军先生,计划在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集中竞价交
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8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326%。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李军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李军 2,732,777 0.53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划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8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26%)。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李军先生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违反上述承诺,相关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其将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一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李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份文件
1、李军先生出具的《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申请表》。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