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1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董事莫宏斌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302,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40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02%。
公司监事张海霞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10,5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15%,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4%。
公司监事王兵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41,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57%,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10,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14%。
公司总经理李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642,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70%,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66%。
公司副总经理管瑞卿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981,41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46%,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95,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61%。
公司现收到李军先生出具的《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申报表》,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李军先生本次股份减持已完成。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李军 集中竞价 2019 年 9 月 4 日 13.591 909,998 0.1766%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所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642,775 0.7070% 2,732,777 0.5303%
李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0,695 0.1767% 697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32,080 0.5302% 2,732,080 0.5302%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军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符合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管瑞卿女士、张海霞女士、莫宏斌先生、李军先生均已减持完毕。公司
监事王兵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份文件
1、李军先生出具的《相关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申报表》。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