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8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配偶因误操作导致违规增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429,证券简称:强力新材)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刘剑文先生的报告,其配偶徐志英女
士因操作失误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买入公司股票 5,300 股。上述交易违反董事配
偶不得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刘剑文先生工作繁忙,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2019 年 8 月 29 日在
外出差。2019 年 8 月 29 日 13:30,其配偶徐志英女士在刘剑文先生不知情的情
况下,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 5,300 股,成交价格为 13.59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72,027 元。
由于公司在 2019 年 8 月 30 日披露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
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8.17 条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 上述行为发生后,刘剑文先生及其配偶徐志英女士已认识到该笔误操作
违反了相关规则,其本人及其配偶因此次误操作导致违规增持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2. 刘剑文先生及其配偶徐志英女士在此承诺: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
持的公司股票,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且该承诺事项构成对市场的公开承诺。
3. 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
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三、对本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行为的致歉声明
刘剑文先生及配偶徐志英女士声明如下:本人及本人配偶就本次因误操作导致违规增持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本人及本人配偶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处理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