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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新材: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6


股票代码:300428              股票简称:四通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3号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情况

  1、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0元(含税)。
  2、公司股本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非公开发行上市,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78,369,2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23    臧永奕

2      01*****264    臧永和

3      01*****269    臧永建

4      01*****022    臧亚坤

5      01*****903    臧永兴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保定市清苑区发展西街359号

  咨询联系人:李志国  冯禹淇

  咨询电话:0312-5806816

  传真电话:0312-5806515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