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
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REDPHASEINSTRUMENTSINC.
(厦门市思明区水仙路33号海光大厦21层E单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1层)
红相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2,217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其中:拟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2,217万股
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超过1,9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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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
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
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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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相电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本
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文。
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保田、杨成及其关联方杨力均就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限以及持股流通限制期满后的减持意向
作出了承诺。
公司法人股东长江资本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作出承诺。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另一名法人股东中科宏易以及吴志阳、马露萍、何肖军等
72名自然人股东均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作出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杨保田、杨成、杨
力、吴志阳、陈耀高、王新火、林庆乙、罗媛、马露萍均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
自愿锁定股份作出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延长锁定期限承
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
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延长锁定期
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章程(草案),
公司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