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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科技:关于完成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17

昇辉科技:关于完成补选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蔡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刘善仕先生、谭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蔡祥先生为独立董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刘善仕先生、谭海波先生、蔡祥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列情形。

    特此公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7日


    刘善仕先生简历:

  刘善仕先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曾赴香港科技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美国UCLA进修访问。曾担任南方航空、华能国际、南方电网、广州亚运会组委会等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广物集团、迪森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国资委绩效考评与薪酬管理专家。

  截至公告日,刘善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海波先生简历:

  谭海波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宏运资本、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谭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蔡祥先生简历:

  蔡祥先生,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任讲师;2005年至今,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担任副教授。蔡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蔡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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