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3 证券简称:昇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7月13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300423 昇辉科技 2023/7/7
二、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情况说明
2023年7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昭强先生发来的《关于向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因工作安排需要,基于慎重考虑,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原定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3年7月17日召开,原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李昭强先生
2、临时提案的程序说明
公 司 已 分 别 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 、 2023 年 7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3-043)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2023年7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昭强先生发来的《关于向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故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毅先生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辞去董事、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作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为填补公司董事会席位空缺,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拟提名谭海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谭海波简历如下:
谭海波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宏运资本、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谭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李昭强先生提议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责任保险,现提请董事会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①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投保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限额:人民币1亿元/年
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4、提案资格的审查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昭强先生持有公司115,194,8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公司董事会认为,李昭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符合相关规定对于临时提案人资格的条件。李昭强先生本次提交临时提案的程序和提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7月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五、会议延期及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7月17日(星期一)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环镇路17号昇辉控股有限公司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7月12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5.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1.00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
诺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 √
规划的议案》
4.00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5.01 董事刘善仕 √
5.02 独立董事蔡祥 √
6.00 《关于补充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应选 1 人
议案
6.01 董事谭海波 √
(1)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议案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纪法清、李昭强、柳云鹏、崔静、姚京林。
(3)议案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4)审议议案5-6事项时实行累积投票办法。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六、备查文件
1、李昭强先生《关于向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423”,投票简称 “昇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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