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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22 深市 博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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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与南宁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博世科:关于与南宁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宁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世科”)及控股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环投集团”)与南宁市人民政府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合作共赢、合法依规、同等优先”原则,经友好协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就南宁市生活垃圾焚烧、智慧环卫、固废处理、水环境治理、环保装备制造、土壤修复治理、环保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项目合作。

  2、本框架协议为双方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在开展本协议项下具体合作时,公司及广州环投集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的规范要求,在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
  5、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广州环投集团与南宁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战略合
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就南宁生活垃圾焚烧、智慧环卫、固废处理、水环境治理、环保装备制造、土壤修复治理、环保技术服务等领域开展项目合作,全面提高南宁环保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标准和水平,持续推动绿城品质升级,助力南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南宁市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3、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南宁市人民政府无类似交易情况。

  5、履约能力分析:南宁市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南宁市人民政府

  乙方 1: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2: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将乙方 1、乙方 2 统称为
“乙方”)

  (二)合作内容

  1、开展环保环卫装备制造及推广合作,助力南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
  乙方充分发挥在环保环卫装备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方面的优势,与甲方开展
深度合作,在南宁市投资建设智慧环保环卫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涉及智慧环卫装备制造、垃圾焚烧装备制造、工业和市政污水处理及消毒产品核心专利装备制造、土壤修复核心专利装备制造等,致力于创立南宁本土优质环卫环保品牌,同时加强与南宁本土相关企业合作,进一步推动南宁市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补链稳链强链延链。项目投资金额、相应投资版块及建设进度以项目具体投资协议为准。

  乙方智慧环保环卫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产品阶段化面市后,甲方支持并助力乙方环保环卫装备及设备在南宁市场的本土品牌化推广工作,例如支持鼓励本土品牌的宣传工作,且相关应用领域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乙方项目体系下相关环保环卫装备及设备推广应用等。

  2、开展垃圾焚烧循环经济产业园及相关项目合作,助力南宁形成全方位的固废处置综合能力。

  结合南宁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要求,甲方支持乙方充分发挥在循环经济产业园方面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优势,秉承“建一个项目,成一个标杆”的理念和遵循,与甲方授予南宁市垃圾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的国有平台公司开展深度合作,共同参与垃圾焚烧发电、循环经济产业园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合作,提高南宁市固废处置综合能力。

  3、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合作,提高南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甲方支持乙方与甲方授予南宁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的国有平台公司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深度合作,乙方发挥在环卫一体化业务的综合服务优势,提供全链式环保管家服务,并选择在南宁智慧环保环卫装备生产基地生产的环卫专用车辆等设备,以全覆盖、标准化、品质化、智能化为着力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城市环卫作业质量提升,提高南宁市生活垃圾处置水平和城乡环境治理能力。

  4、开展水环境治理合作,进一步提升南宁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甲方支持乙方充分发挥其资金、技术、资质和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与甲方在南宁市开展城镇和农村供排水一体化、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全量化技改、水环境综
合治理方面开展合作,就相关业务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广 MCO 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装备、优倍浮深度脱氮装置、微砂高效沉淀器、次氯酸钠及二氧化氯消毒等装备,助力南宁市高效率、高质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充分满足城市污水处理需求,进一步提升首府南宁生态宜居水平。

  5、开展土壤修复治理合作,提升南宁市宜居水平。

  甲方支持乙方开展污染场地及老旧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乙方充分发挥其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与管控领域及土壤修复核心专利装备制造优势,优先为南宁市污染场地及老旧垃圾填埋场的环境调查评估、修复治理提供国内领先技术及装备成套解决方案,以“优格局、育青山、清绿水、焕绿城、修棕地”为理念,通过对污染场地及老旧垃圾填埋场等典型城市棕地进行综合治理,消除环境风险,恢复生态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健康,提升南宁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同时促进土地置换,打造生态文明新城。

  6、开展环保领域综合项目咨询服务合作,助力提升“中国绿城”品质。

  甲方支持乙方于环保领域开展综合项目咨询服务业务,在乙方充分发挥其在环保政策咨询和环保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的基础上,甲方就整体环境规划、重大环保项目的策划与评估、环保领域专项资金申报及环保项目综合评估分析等板块同乙方开展深度专项合作,在减污降碳、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环保管家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推动南宁生态环境保护再迈新台阶。

  7、支持博世科做优做强做大,将博世科打造成为国际科技领先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综合性环保龙头企业。

  甲方和乙方 1 共同合力支持博世科持续提高研发-设计-智造-工程-运营全过程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业务发展,推进博世科环保环卫装备(产品)高端化、高效化和环保服务专业化、特色化,做优做强做大博世科,提升博世科综合实力,将博世科打造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强、产业特色突出、市场占有率高、规模效益好的具有国际科技领先地位的综合性环保龙头企业,提升广西环保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合作机制

  1、甲方全方位支持乙方作为南宁市环保环卫领域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南宁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智慧环卫、固废处理、水环境治理、环保装备制造、土壤修复治理、环保技术服务等项目,协调南宁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为乙方环保环卫业务开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协助落实项目规划选址、土地、审批手续及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等,并在环保环卫项目市场容量与经营许可方面给予支持,创建良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环境。

  2、乙方充分发挥自身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优势及资金技术人才装备组合优势,确保其投资和运营的项目高效率、高标准建设和运营,为甲方提供“一站式”环保服务。

  3、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就专项项目合作领域同甲方及甲方授予南宁市垃圾处理业务特许经营权的国有平台公司就具体投资细则及双方合作模式进行深度洽谈,以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优质合作为目标。

  4、双方同意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甲方成立以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市、区)政府或单位参加的项目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合作和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战略合作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南宁市实际依法依规实施具体项目并分别签订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确保合作项目尽快落地产生效益,推动南宁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保密条款

  双方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双方就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信息、用户资料等商业秘密及其他涉密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为履行本协议、相关后续协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和甲方依法依规向有关机关报告、接受审议、监察等情况除外。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确定的内容是阐述双方合作意向、目标和条件的框架性文件,不
替代具体项目协议,可作为具体项目协议的原则性指引,并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

  2、本协议涉及的所有事项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政策规定,在政府职权范围内且符合各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依法需要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的,应按法定程序予以确定和落实。甲方对乙方及其下属机构(或下属企业、下属单位、关联单位等)与第三方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提供的服务不作承诺,不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及风险。

  3、本协议经双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4、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事宜,合作双方应当重新协商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

  5、本协议一式陆份,合作三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本次公司及控股股东广州环投集团与南宁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依托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全方位支持,充分发挥博世科及控股股东广州环投集团在环保领域的优势,以项目为支撑的合作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助力南宁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在南宁生活垃圾焚烧、智慧环卫、固废处理、水环境治理、环保装备制造、土壤修复治理、环保技术服务等业务领域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广西环保领域的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力。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项目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主要情况

                                                                          是否和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的执行情况  预期存
                                                                          在差异

                              公司与阿克苏中环环

                              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环保项目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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