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浩丰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3月21日修订)(以下简称“《承销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2014年3月21日修订)、《中国证监会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2014年3月2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2013年11月30日发布),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5月9日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2014年5月9日发布)(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2014年5月9日发布)(以下简称“《配售细则》”)等有关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158号)等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适用的操作指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公告新增回拨机制启动情况、网下获配投资者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
重要提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0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81元/股,并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030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1月15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37,200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654,769,500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403.60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2015年1月16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2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361.17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178.51倍。
4、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5、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5年1月14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资格认定并登记备案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4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数量为37,200万股,有效申购资金为1,071,732万元。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5年1月15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37,200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1,654,769,500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403.60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2015年1月16日(T+1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27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361.17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178.51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根据2015年1月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结果如下:
1、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54.55%(561,884股)配售给A类配售对象,A类配售比例为0.9063%;
2、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0.00%(206,008股)配售给B类配售对象,B类配售比例为0.1510%;
3、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25.45%(262,108股)配售给C类配售对象,C类配售比例为0.1510%;
4、零股处理原则:配售给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高且报价时间最早的配售对象。
四、网下配售明细
根据配售原则,最终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股数 获配股数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元) (万股) (股)
华西证券股份有 华西证券金网1号集合资产
1 28.81 620 9,361
限公司 管理计划
财富证券有限责
2 星城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81 620 9,361
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
3 星城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8.81 620 9,361
任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有
4 中国华融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8.81 620 9,361
限公司
工银瑞信基金管 中国工商银行统筹外福利资
5 28.81 620 9,361
理有限公司 金集合计划
工银瑞信基金管
6 工银瑞信基金理财计划专户 28.81 620 9,361
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
7 华夏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 28.81 620 9,361
限公司
浙江中扬投资有
8 浙江中扬投资有限公司 28.81 620 9,361
限公司
国联信托股份有
9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8.81 620 9,361
限公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 28.81 620 9,361
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安徽国元控股
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
11 (集团)有限责 28.81 620 9,361
责任公司
任公司
天津保税区投资
12 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 28.81 620 9,361
有限公司
东航集团财务有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 28.81 620 9,361
限责任公司 自营账户
中远财务有限责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14 28.81 620 9,361
任公司 账户
上海汽车集团财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15 28.81 620 9,361
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自营账户
兴业国际信托有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
16 28.81 620 9,361
限公司 账户
申银万国证券股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28.81 620 9,361
份有限公司 自营账户
国都证券有限责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18 28.81 620 9,361
任公司 账户
宏源证券股份有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