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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试试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苏试试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 4,560,393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560,393 股后的 503,987,4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503,987,413 股1.5 元/10 股=75,598,111.95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75,598,111.95 元/508,547,806 股*10=1.48654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86548 元。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情况

  1、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560,393 股后的 503,987,4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4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9                    苏州试验仪器总厂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4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园街 51 号

  咨询联系人:骆星烁、汪雨欣

  咨询电话:0512-66658033

  传真电话:0512-66658030

    七、备查文件

  1、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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