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19-047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议案》等事项;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王曙光、王金霞、西安同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久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主要条款)》)。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8日、2019年3月15日、2019年4月15日、2019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5、临-2019-016、临-2019-031、临-2019-037)。
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约定,交易对方王曙光应向公司转让其持有华通机电的3.85%股权(对应赔偿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交易对方王曙光、王金霞、西安同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西安久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依据法律和华通机电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华通机电在2018年12月15日之前修改章程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支付完成的时点,以华通机电取得企业登记主管部门的变更登记之日为准。
截止2019年6月17日,交易对方王曙光尚未履行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义务。经问询交易对方,未能如期完成资产过户的原因是华通机电股东之间正在协商终止重大重组的善后事宜,待善后方案确定后,将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对方尚未明确告知履行协议所约定股权转让义务的时间表,公司无法预计资产过户完成时间。
公司将与交易对方保持密切沟通,积极推进交易对方履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公告披露后,每隔三十日公告一次资产过户的进展情况,直至完成资产过户。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