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
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
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ZhongguangLightningProtectionTechnologiesCo.,Ltd.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天宇路1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
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
(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中光防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426.5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新股发行与老股转让)的
数量不超过2,107万股,且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流
发行股数 通股股份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应符合法定上市
条件。其中,新股发行的数量上限为不超过2,107万
股;老股转让的数量上限为不超过1,053万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公司承担的相关发
行费用后归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
相关提示
资金扣除股东承担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归转让股份的
股东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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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防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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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防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需投资者特别关注的重要事项进行提醒。敬请投资者
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方案的说明
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包括公司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以下简称
“老股转让”),本次发行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归属于转让股份的股东,不归发行
人所有。请投资者认真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以及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发行主体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新股发行”),也
包括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新股发行的主体为公司;老股转让的持股股东持股时间需在36个月以
上,其转让价格应与新股发行价格相同,老股转让后控股权不发生变更;目前
符合转让条件的老股东为全体股东,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
不超过其原持有股份数量的25%。老股转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