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3 证券简称:快乐购 公告编号:2016-086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弘毅投资产业一期基金(天津)(有限合伙)(下称“弘毅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弘毅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现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份情况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弘毅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227,35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8%。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弘毅投资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做出的相关承诺: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其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其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为其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 80%。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若公司股东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截止公告日,弘毅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弘毅投资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自身财务安排
(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3)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227,356股
(4)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80%
(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其他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弘毅投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