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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科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告日期:2020-09-09

迦南科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6]131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34.4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70.00万元(其中含增值税50.94万元)。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本公司支付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1,000.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7年4月支付保荐费用1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900.00万元(其中含增值税50.94万元)后,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09月0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瓯北支行账户(账号为:1203285329200220645)人民币33,57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6.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464.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09月0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16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3285329200220645    334,643,396.22            -  已注销

司永嘉瓯北支行

合计                    -                      334,643,396.22            -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3,464.34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实际已投入资金
12,629.16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变更前承诺投资                变更后承诺投资          占前次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总额的比例(%)  变更原因

项目名称            (万元)    项目名称            (万元)

智能化中药提      17,464.34  智能化中药提    12,844.34            13.81%  注

取生产线项目                    取生产线项目

    注: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原“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其中 4,620 万元用于“收购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项目”。

    原募投项目“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拟引进国内外先进制造及加工设备,建设 3
条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的智能化中药提取设备生产线。该项目生产线由智能生产控制中心、智能加工生产线、智能监控和分析中心四部分组成。

    公司收购的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奇公司”或“标的公司”)作为一家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产品包括工业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化立体仓库、智能物流系统等,产品可应用于医药、食品、保健品、精细化工、仓储物流等多个行业。

    飞奇公司的产品可用于原募投项目“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中药材的智能投料、配料、加料等加工生产线,同时,其还能够应用于智能化中药提取的转运工序及中药材智能仓储物流等多个环节。

    鉴于上述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加快实施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的原则,公司决定变更“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其中 4,620.00 万元用于“收购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项目”。通过本次收购,公司能够加快补充原募投项目“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中智能加工生产线等模块建设。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总额              总额

智能化中药提取生          12,844.34            495.45          12,348.89  注 1

产线项目

制药装备工业 4.0          11,000.00          2,513.71          8,486.29  注 2

实验中心项目

合计                      23,844.34          3,009.16          20,835.18

    注 1: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近年来,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及下游医药制造行业产业
政策调整、中药细分行业监管形势趋严、中药制造企业环保督查力度不断加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的市场环境、方案可行性、预期收益率、研发技术条件等方面均已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按原有方案进行大规模投资已无法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初衷,亦不能满足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通过升级原有生产工艺和生产管理能力、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设计与实施、提升对既有生产及研发资源使用效率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各方面进行了改进和提升,公司产能、工艺水平、研发能力、研发资源加上目前已投资的中药提取设备生产能力已可充分满足公司未来短期内的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如果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会造成资源浪费。本着审慎性原则,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对该项目提前结项所致。

    注 2:制药装备工业 4.0 实验中心项目:该项目在建设中本着成本效益和节约原则,对原
计划需要对外采购的部分功能模块改用自主开发的形式完成,通过在部分现有实验中心的基础上增加智能化和自动化功能,可以满足公司未来几年对于实验设备先进性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原则,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对该项目提前结项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前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制药装备工业 4.0 实验中心项目:本项目拟建设集制药设备及其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
实现于一体的综合性实验中心,本实验中心致力于如何将工业 4.0 以及智能制造的核心关键技术引入到制药设备的生产过程以及这些技术在制药企业利用这些智能设备进行生产时的应用。拟在生产过程的智能化、制药设备智能化、制药设备+互联网、制药工业大数据应用、机器人在制药设备生产和制药过程的应用等制药设备领域的几大关键和共性的核心技术进行突破。该项目的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在财务核算中主要以研发费形式列支,无法对应单独核算其产生的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与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王美孝、江津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签订的《关于云南飞
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 6,600.00 万元受让飞奇公司 60%股权。2017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
意的相关意见;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决定变更原“智能化中药提取生产线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其中 4,620 万元用于“收购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项目”。

    根据协议约定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4,620.00 万元,剩余股
权转让款 1,980.00 万元约定在飞奇公司达到业绩承诺后支付。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与王晓明等 4 名自然人签订的《关于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之利润补偿协议》,王晓明等 4 名自然人对飞奇公司的净利润水平及盈利补偿方案做出如下承诺:盈利承诺期间为 2017、2018、2019、2020、2021 年度共 5 个完整会计年度,累计完成净利润(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00 万元。如飞奇公司在业绩承诺年度内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对于差额部分,王晓明等 4 名自然人以现金形式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王晓明等 4 名自然人内部就业绩补偿义务向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飞奇公司在业绩承诺年度期限届满后,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大于已提供的业绩补偿,则王晓明等 4 名自然人应向本公司另行提供减值补偿,王晓明等 4 名自然人内部就减值补偿义务向本公司承担连带
责任。同时,王晓明等 4 名自然人将持有剩余的 40%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且王晓明、赵致富、江津三人承诺以房产各一套作为对未来业绩补偿的担保,并由双方在办理标的资产股权过户的
同时,完成质押登记。截至 2020年 6月 30 日,飞奇公司40%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共计 2,006.40
万元。

    同时,本公司承诺,截至盈利承诺期届满时,若飞奇公司盈利承诺期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超过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且盈利承诺期间不存在因对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而需要进行补偿的情况,累计完成净利润超过部分的 30%由飞奇公司以利润分配的方式奖励给王晓
明等 4 名自然人,其余超额利润部分 70%再按照本公司和王晓明等 4 名自然人分别持有的飞奇
公司的股权比例分配,但承诺期内飞奇公司因股权收购等资本性并购而产生的利润不计入上述“累计净利润”。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飞奇公司累计完成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300.65 万
元。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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