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3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向特定对
象发行 95,238,09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2.60 元/股,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为 1,199,999,997.00 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7,795,917.84
元,已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29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24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2,600 万张可转债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道氏转 02”,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2,579,209,811.3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I10164 号)。
2024 年半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945.86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59,981.30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该办法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并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公司上市后生效。其最新修订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规定,2021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2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门道氏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3 月 9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年产 20,0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前驱体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之后的募集资金。2022 年 3 月 10 日,公司、子公司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 3 万吨硫酸镍)”、“道
氏新能源循环研究院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
2023 年 6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5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 4 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芜湖佳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用于存放和管理“年产 10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一期 7 万吨三元前驱体及配套 3
万吨硫酸镍)”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具
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至 2024 年 存储方式
6 月 30 日余额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80020000017272014 3,914,197.74 活期
公司环市支行
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2023 年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至 2024 年 存储方式
6 月 30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757903519410213 0.00 活期
山分行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999014903610222 活期
山分行营业部 19.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8110901013401582054 102,217,746.47 活期
山文化路支行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80020000020082130 29,336,935.45 活期
限公司环市支行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80020000020082130 90,000,000.00 大额存单
限公司环市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446268205013000609844 9,072.40 活期
山禅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4050166895900000881 7,627.04 活期
司石湾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2240078801100001819 4,700,767.27 活期
限公司琶洲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2240078801100001819 200,000,000.00 大额存单
限公司琶洲支行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 801101001373743953 505,539.65 活期
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683477425667 4,296.64 活期
山南庄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 687377431971 1,603.89 活期
平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2075991623000122 83.16 活期
州中山三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34050167880800001730 77,444.03 活期
行
小计 430,775,332.86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1,165,123,500.00
合计 1,595,898,832.86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 757903519410213 专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三路支行 2075991623000122 专户,拟尽快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附表 2《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 4 次会议、2019 年第四届监事会第 2 次会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债券人会议审核批准,公司决定变更“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用于“新建
年产 5,000 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 吨阴极铜项目”及“年处理 1.4 万吨
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 1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其中“新建年产 5,000吨钴中间品(金属量)、10,000 吨阴极铜项目”投入 9,500 万元,“年处理 1.4万吨废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生产 1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投入 5,500 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1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核批准,公司终
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化项目”,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 12 次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8 次会议,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