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第一项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决议内容;
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的面值:每股面值为1.00元;
(3)发行股票的数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625万股,具体发行数量由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己开立深交所股票账户并开通创业板
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
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5)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
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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