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 刘冬雪 ,作为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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