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 券 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具
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薛凯先生(董事长)、李向军先生、刘鸿彦先生、何联国先生、王军强先生、郑博龙先生;
独立董事:章之旺先生、杨秀云女士、何瑜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且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薛凯先生、李向军先生、刘鸿彦先生、何联国先生、杨秀云女士组成,其中薛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章之旺先生、杨秀云女士、何联国先生组成,其中章之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何瑜先生、章之旺先生、郑博龙先生组成,其中何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杨秀云女士、何瑜先生、李向军先生组成,其中杨秀云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耿爱武先生(监事会主席)、李金让、任建新
职工代表监事:严金华、程航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刘鸿彦先生
2、副总经理:张民先生、苑晓刚先生
3、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刘义忠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李萍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聘任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董事会秘书刘义忠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李萍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相关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 15 号
联系电话:025-51180028;
传真:025-51180028;
电子邮箱:dsoffice@baose.com
五、部分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后,原独立董事周春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原职工代表监事蒋鑫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周春松先生、蒋鑫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周春松先生、蒋鑫涛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总经理简历
刘鸿彦先生,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
历,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1995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
历任宝钛装备制造(宝鸡)有限公司生产科副科长、制造部主任,宝钛集团有限公
司榆林项目组技术主管;2007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历任本公司技术部副经理、
技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兼生产部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2018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24 年 1 月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鸿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2、副总经理人员简历
张民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财务管理专业。1990年9月至2020年6月,历任宝钛特种金属有限公司销售科副科长、销售科科长、难熔金属事业部部长;宝钛集团稀有金属材料公司副总经理、总支委员;宝钛特种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2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张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苑晓刚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东船舶工业学院焊接设备及工艺专业。1997年7月至2020年5月,历任宝钛装备制造(宝鸡)有限公司技术科副科长、科长、研发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4年4月,历任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板材厂党总支书记、副厂长、工会主席;2024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公告日,苑晓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简历
刘义忠先生,197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
业于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职工大学会计统计专业,中级会计师。1990 年 9 月至 2004
年 3 月,历任宝钛集团复合板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2004 年 4 月至 2018 年 2 月,
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2018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日,刘义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