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5 日
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决定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行及专门委员会的有序开展工作,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治理需要,于 2024 年3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同意聘任ZHANG JINSHAN 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 ZHANG JINSHAN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届董事会已充分了解 ZHANG JINSHAN 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
JINSHAN 先生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直接负责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鉴于 ZHANGJINSHAN 先生已充分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加强了对有关法规的学习,同时其作为公司的创始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熟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的稳定性,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此之外,ZHANG JINSHAN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空缺一席,为保障董事会持续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娟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张娟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已对张娟女士的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专业素养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需要。
三、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经征求各方意见,同意补选董事陆春(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即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董事)。
本届董事会已充分了解陆春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及兼职情况,认为其符合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需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ZHANG JINSHAN 先生,1963 年出生,美国公民。1983 年毕业于华东
师范大学化学系,1987 年毕业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取得理学硕士学位,1993 年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大学,取得化学博士学位,2002 年创立上海飞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飞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飞凯美国有限公司董事、TAHOE INVESTMENT LIMITED 董事、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珅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凯昀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ZHANG JINSHAN 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2.37%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娟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
2012 年 7 月起任职本公司,现任公司采购经理,南京盛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聚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罗锘(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罗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7,400 股,持有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0,8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为叔侄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陆春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理学学士。曾
于 2001 年-2005 年就职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2005 年-2007
年就职于沛科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深工程师,销售经理等职务。2007 年起任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珅凯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凯昀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凯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1,500 股,持有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8,6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