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7-062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79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4,195,429股股份、
向江苏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发行5,129,593股股份、向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发
行5,129,593股股份、向陈志成发行4,377,498股股份、向江苏新材料产业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755,404股股份、向邱镇强发行3,507,370股股份、向
ZHANGHUI(张辉)发行1,459,15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186,566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