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告书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an Tian He Defense Technology CO.,LTD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和防务”、“公司”、“本公司”
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
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和中国资本证
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市初期具有较大的价格波动风险,并存在跌破
发行价格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
险因素,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
两位,若出现分项值与加总数不一致的情况,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一、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
主要股东等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出的重要承诺及说明如下:
上市公告书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关联人陈建峰、刘丹英、贺增勇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申波、李世星、王坚、张发群、王振平、刘锴、王宝华、潘建
华、张广平、刘志国、张炳利、史利剑、卢传化、高阳、王月鹏、石俊岭、田力、
葛朋、王永强、崔党斌、秦文科、杨太仓、朱强国、张关让、郑志华、李晓鸽、
李政、张立、徐兆红、吴宏伟、李童欣、张雷、王栓柱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聂新勇、赵项题、周志军、郭辉、郭旺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贺增林、陈建峰、刘锴、田
力、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6、股东刘丹英、贺增勇承诺:在贺增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贺增林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
上市公告书
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7、股东贺增林、陈建峰、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刘丹英、贺增勇
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