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jid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
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an Tian He Defense Technology CO.,LTD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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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3,000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3,000万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不安排老股发售。
发行费用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8月2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关联人陈建峰、刘丹英、贺增勇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申波、李世星、王坚、张发群、王振平、刘锴、王宝华、潘建
华、张广平、刘志国、张炳利、史利剑、卢传化、高阳、王月鹏、石俊岭、 田力、
葛朋、王永强、崔党斌、秦文科、杨太仓、朱强国、张关让、郑志华、李晓鸽、
李政、张立、徐兆红、吴宏伟、李童欣、张雷、王栓柱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聂新勇、赵项题、周志军、郭辉、郭旺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贺增林、陈建峰、刘锴、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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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6、股东刘丹英、贺增勇承诺:在贺增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贺增林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7、股东贺增林、陈建峰、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刘丹英、贺增勇
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贺增林、 陈建峰、
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不因在公司职务变更或离职放弃该条承诺。 刘丹英、
贺增勇不因贺增林在公司职务变更或离职放弃该条承诺。前述股东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股票取得的所得归公司所有。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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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