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
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
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an Tian He Defense Technology CO.,LTD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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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3,000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增林、关联人陈建峰、刘丹英、贺增勇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申波、李世星、王坚、张发群、王振平、刘锴、王宝华、潘建
华、张广平、刘志国、张炳利、史利剑、卢传化、高阳、王月鹏、石俊岭、 田力、
葛朋、王永强、崔党斌、秦文科、杨太仓、朱强国、张关让、郑志华、李晓鸽、
李政、张立、徐兆红、吴宏伟、李童欣、张雷、王栓柱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金石投资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聂新勇、赵项题、周志军、郭辉、郭旺承诺: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贺增林、李世星、郭旺、陈
建峰、王宝华、刘锴、张发群、王坚、申波、王振平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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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6、股东刘丹英、贺增勇承诺:在贺增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贺增林
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贺增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
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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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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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