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
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
(2014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规,《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
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
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公司股东
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
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
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指引,长春瑞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迪瑞医疗”、“发行人”或“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截止
2014年8月26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为33.18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29.54元/股对应
的发行人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0.80倍,
1
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新股投资具有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534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42,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29.54元/股、发行新股1,534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
资金总额为45,314.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375.71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
额为41,938.65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点提示
1、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34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
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主承销
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迪瑞医疗的股票代码为300396,该代码同时
用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8月25日(T-4日)完成。参与本
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53家,剔除17家无效申购报价后,本次网下
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136家,申购总量为144,55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
144.55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
将报价29.56元及以上的申购报价和报价29.55元且投资者申购总量不超过350
万股的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16,050万股, 占
2
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1.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4元/股。此发行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为:
(1)15.5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0.8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报
价的投资者数量为92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119,15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
倍数为119.15倍。
6、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
为1,534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