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
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IRUI INDUSTRIAL CO.,LTD.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河街9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不超过1,534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发行原股
公开发行股数 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29.54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8月29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6,134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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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
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
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
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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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长春瑞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6个月。(3)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公司股票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方式包括
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
以公告。
约束措施:(1)若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12个月。(2)减持价格低于承诺价格的,自愿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交付发行价
与减持价格的差额乘以减持股数的金额。
2、实际控制人宋勇,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宋洁、顾小丰承诺
(1)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购。(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
低于发行价,锁定期限延长6个月。(3)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后24个月内减持的,
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
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4)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约束措施:(1)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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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