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逐项审
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等规定,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将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进行
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34万股
4)每股发行价格: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
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
式
6)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账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7)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决议有
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开发行新股方案
公司预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534万股,具体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实际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
(3)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新股不
超过1,534万股,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依
次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年产6,000台全自动临床检验设备及
1 24,507.68 24,000.00
90,000盒配套试剂规模化生产项目
2 研发工程中心建设项目 13,291.30 13,000.00
3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5,213.82 5,000.00
合计 43,012.80 42,000.00
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额低于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
其差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4600万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100%。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