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 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5,640,15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3.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50.83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499,999.2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5,499,951.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100008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29,550.00
减:半导体用石英玻璃材料扩产项目建设投入 6,467.26
减:新材料研发项目建设投入 1,167.03
减:补充流动资金 1,418.13
加:利息收入减支付的手续费 220.13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 0
加: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赎回 0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717.7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制定了《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子公司武汉菲利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长江保荐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余额(万元) 备注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070230000000289 17,460.50
璃股份有限公司 荆州江北支行
武汉菲利华新材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7916683010456 3,257.21
科技有限公司 荆州分行营业部
合计 20,717.7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
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8,810,641.26 元,置换金额39,423,628.16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预先已投入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669 号)。
(五)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暂未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批准报出。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55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52.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52.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末 项目达 是否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累计投入 (%)(3) 可使用 实现的 预计 生重大变
分变更) 金额(2) =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化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2024 年 不适
1、半导体用石英玻璃材料扩产项目 否 19,875.00 19,875.00 6,467.26 6,467.26 32.54% 03 月 28 用 否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