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8-048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苏州
益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英航”)、苏州益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宇投资”)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28,2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18年6月4日收到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益宇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3月5日 7.12 290,000 0.0842%
冯忠
大宗交易 2018年3月12日 8.00 420,000 0.1219%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3月5日 7.12 310,000 0.0900%
冯志凌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3月6日 7.83 500,000 0.1451%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3月7日 7.92 210,000 0.0609%
益宇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3月8日 8.15 30,000 0.0087%
合计 -- -- -- 1,760,000 0.5108%
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东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在7.12元至8.15元之间。期间无锡英航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815,603 3.7195% 12,105,603 3.5135%
其中:
冯忠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5,040 0.3265% 415,040 0.12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90,563 3.3930% 11,690,563 3.3930%
合计持有股份 9,339,983 2.7108% 8,529,983 2.4757%
其中:
冯志凌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0,924 0.5430% 1,060,924 0.3079%
有限售条件股份 7,469,059 2.1678% 7,469,059 2.1678%
合计持有股份 3,736,125 1.0844% 3,736,125 1.0844%
其中:
无锡英航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0,837 0.3253% 1,120,837 0.32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15,288 0.7591% 2,615,288 0.7591%
合计持有股份 2,332,990 0.6771% 2,092,990 0.6075%
其中:
益宇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11,494 0.2936% 771,494 0.22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1,496 0.3835% 1,321,496 0.3835%
合计 -- 28,224,701 8.1918% 26,464,701 7.681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益宇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益宇投资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益宇投资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冯忠、冯志凌、无锡英航、益宇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