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2-037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
股东丁彦辉先生的通知,获悉丁彦辉先生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
份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一致行动人 押
海通证
丁彦辉 是 是 否 券股份 个人资金需
49,092,068 59.50% 15.39% 2022.4.25 2023.4.25 有限公 求
司
合计 - 49,092,068 59.50% 15.39% - - - - - -
注:本公告中丁彦辉先生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按其于 2022年 4月 25 日的持股数量 82,507,669股计算;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 2022 年 4 月 25 日的公司总股本 318,994,173 股计算。
(二)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丁彦辉先生未来一年内质押到期的股份 49,092,068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
比例的 59.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39%,对应融资余额约 1.5 亿元。丁彦辉
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日,丁彦辉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
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
前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
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彦辉先生所持有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本次质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押前质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情况 情况
股东名称 (股) 例 押股份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限 占未质
数量 量(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结、标 押股份 售和冻结数量 押股份
(股) 记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丁彦辉 82,507,669 25.86% 0 49,092,068 59.50% 15.39% 30,062,838 61.24% 31,817,914 95.22%
合计 82,507,669 25.86% 0 49,092,068 59.50% 15.39% 30,062,838 61.24% 31,817,914 95.22%
注:丁彦辉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上表中限售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丁彦辉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
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