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600万股,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29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1,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4]56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
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
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20.48元/股。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本次发行的股
票数量为1,525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1,299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226
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的股票数量为226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50,050
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220万股的41.02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355.9
万股的140.63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539.87倍,回拨后网上申购倍数
为140.84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
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6月24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回拨后,网下新股发行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的10%,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55.9万股,其中,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
129.9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226万股(即本次公开发行中设定12个月限售期
的股票数量为22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3.3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为1,169.1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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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网下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2014年6月16日(T-6日)公布的《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
中列示的配售原则对所有有效报价对象进行配售,公募及社保基金的最终获配总
量为253.3982万股(其中,公募及社保基金获配的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
57.3977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196.0005万股(限售12个月)),占本次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的71.20%;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的最终获配数量为54.9949万股
(其中,企业年金和保险机构获配的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54.9949万股,
无老股转让股份),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15.45%;其他投资者最终获配
数量为47.5069万股(其中,其他投资者获配的新股发行数量(无限售)为17.5074
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29.9995万股(限售12个月)),占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的13.35%。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6月24日(T日)结束。
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有效报价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见证。
6、根据2014年6月23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
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
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1、总体申购情况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
销商经核查确认: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数量为
94家,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数量为93家,1家有效报价对象没有
参与网下申购。其中,93家有效报价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
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025,024.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50,050
万股。
2、剔除无效申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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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公告》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2014
年修订),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对象未按时在T日9︰30-15︰00通过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的,其新股申购无效。有效报价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
账户与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不同有效报价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
由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报价对象名单。若申
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投资者的新股申购无
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
则共用银行账户的有效报价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经核查确认,1家有效报价对象确认为无效申购并被剔除。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有效报价对象 有效配售对象 申购无效原因
1 黄木忠 黄木忠 未申购未缴款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50,050万股,
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220万股的41.02倍,为回拨后网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