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7 证券简称: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21-007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且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正鸿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
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0-054),股东正 鸿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鸿发展”)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3,25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5859%)。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 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特定股东减持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78)。
公司于近日收到正鸿发展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期限届满的告
知函》,截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正鸿发展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正鸿发展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正鸿发展持有公司股份 1,703,25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0.585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正鸿发展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正鸿发展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未减持,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减持意向不一致的情形。
3、正鸿发展减持期间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形。
4、正鸿发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正鸿发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