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6 证券简称:飞天诚信 公告编号:2021-013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9 号汇智大厦 B 楼 17 层会议室以现
场、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向
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黄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李伟所作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0 年度全面落实公司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 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李琪女士、黄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全文、《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18994 号),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20 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3,289,933.21 元,扣减法定盈余公积后,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9,960,939.89 元。公司以 2020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7.91%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本预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即以 2020 年末总
股本 418,044,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总计派发
8,360,880 元。
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审议并同意本议案,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 2021 年的薪酬方案,即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与 2020
年持平,如公司员工整体上调薪酬,董事薪酬亦可上调,但涨幅不得超过 3%;独立董事,年度津贴 6 万元(税前)。公司独立董事对非独立董事的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的薪酬方案,即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21 年度薪酬,原则上与 2020 年度持平,如遇公司员工整体上调薪酬,则高级管理人员可同步调整,除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外,涨幅不得超过 3%。公司独立董事已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会议决议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2020 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860.46 万元。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与深圳市瑞福达液晶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山市瑞福达触控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 500 万元的日常经营
性关联交易;预计 2021 年度与海博思科(HYPERSECU INFORMATION SYSTEMS, INC)
发生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瑞福达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
董事陆舟先生回避表决。
15.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以原始出资金额附加部分转让费的价格收购北京泰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多杰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飞天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数科”)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飞天数科
94%的股权。
上述审议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东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6.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行前持股 5%以上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2017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新规”)。减持新规对大股东、特定股东和董监高的减持做了更严格细致的规定,原承诺已无履行必要,因此部分股东提出申请变更原承诺。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伟、陆舟回避表决。
1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再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2日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完成,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再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