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4 证券简称:三联虹普 公告编号:2021-058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迪
董事长主持,应与会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充分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3.28 元/股调整为 13.13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5.65 元/股调整为 15.5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7.34 元/股调整为 7.1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3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09,475 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15.50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6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698,076 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13.1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办理 813,862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张建仁为本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