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2 证券简称:斯莱克 公告编号:2022-144
债券代码:123067 债券简称:斯莱转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科莱思有限公司及受让方苏州晨道锦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科莱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莱思”)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斯莱克”)的控股股东,科莱思与苏州晨道锦信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道锦信”)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 31,330,000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晨道锦信。
2、本次协议转让前,科莱思持有公司 292,894,080 股股份,占截至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 46.75%;本次协议转让后,科莱思持有公司 261,564,080 股股份,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41.75%。
3、本次协议转让前,晨道锦信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后,晨道锦信持有公司 31,330,000 股股份,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00%。
4、本次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本次协议转让
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转让协议概述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科莱思通知,获悉其与晨道锦信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科莱思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18.53 元/股的价格向晨道锦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580,544,900 元。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转让价格参考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 80%确定。本次定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科莱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UNITS 1607-8 16F CITICORP CENTRE 18 WHITFIELD ROAD
CAUSEWAY BAY HK
董事:安旭(SHU AN)
注册资本:10,100 元港币
企业类型:外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贸易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晨道锦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 2999 号 4 幢文创中心 1 号楼
201-6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信达华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1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C1CXEJXT
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02 日
经营期限:2022 年 11 月 02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构成:
序号 名称 持有比例
1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57.06%
2 杭州信达华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14%
3 福建省众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28.53%
4 苏州云锦晨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7%
三、交易双方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科莱思 292,894,080 46.75% 261,564,080 41.75%
晨道锦信 0 0.00% 31,330,000 5.0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15 日,科莱思与晨道锦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科莱思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苏州晨道锦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转让数量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本协议列明的条件,向乙方转让标的股份,即其所持有的斯莱克 3,133 万股流通股份(约占本协议签署日斯莱克总股本的5.00%)及其项下一切权益。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斯莱克 3,133 万股流通股份,占斯莱克总股
本的 5.00%。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格【18.53】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80,544,900】元。
3.2 受限于本协议第 4.1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乙方应于本协议
第 4.1 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均被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580,544,900】元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4、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条件
4.1 本次股份转让以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被乙方书面豁免作为股份转
让价款支付条件:
4.1.1 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了如下资料:
(1)甲方现行有效的境外查册凭证;
(2)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甲方合法持有标的股份的证明文件;
(3)甲方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决议文件;
(4)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或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其他必要文件(如有)。
(5)甲乙双方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向深交所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且已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确认文件。
(6)甲乙双方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已取得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乙方已经被登记为上市公司股东并持有标的股份。
4.1.2 甲方在本协议第七条中所作的陈述和保证均真实、准确、完整,且未
发生本协议项下任何违约行为。
4.1.3 未发生任何对甲方、标的股份或本次股份转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事项
的情况。
4.1.4 协议各方权利、义务落实完毕。
5、标的股票过户
甲乙双方同意,自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确认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完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登记结算公司所要求的、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一切必要证件、材料。
6、税费承担
6.1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各自独立承担其在本次股份转让过
程中所应缴纳的税费。
6.2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股票交易的相关收费规
定,分别各自承担并缴纳其所对应的标的股份的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费,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印花税。
7、陈述与保证
甲方保证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限制性权利及权利负担,亦不存在任何针对标的股份的未决争议、诉讼、仲裁、其他司法程序、行政程序、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调查等可能导致标的股份出现风险的情形;
乙方保证用于本次股份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
8、不构成一致行动
双方在此确认: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取得标的股份后,对标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以及对标的股份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完全由乙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自主行使或放弃,不受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如有)的直接或间接控制,乙方与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如有)对标的股份的处置权与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行使保持完全独立,乙方与甲方或其一致行动人(如有)之间未达成关于一致行动的任何协议或安排,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关系,也不谋求一致行动安排。
9、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补充或变更,本协议的任何有效修改以及补充等文件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10、违约责任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若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陈述、保证和承诺的,即视为该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而实际遭受的所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为此支付的合理律师费及处理纠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11、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科莱思持有公司股份 261,564,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75%;晨道锦信持有公司股份 31,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