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
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
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办法》。
根据《意见》、《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规定要求,本次发行在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
定价原则、配售原则等方面有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
刊登的《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截止2014年1月15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2.3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35.15元/股
对应的发行人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29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新股投资具
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
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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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
总数量为13,309,247股,其中新股发行7,236,988股,老股转让6,072,259股。发
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23,110.57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35.15元/股、发行新股7,236,988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54,380,128元,
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约2,327.4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31,105,688元。按照老股转让6,072,259股、35.15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
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213,439,904元,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为约
853.76万元,老股转让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204,902,304元。特别提醒投资者关
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点提示
1、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莱克”、“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39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1,53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4]6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
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主承销
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实施;
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斯莱克的股票代码为300382,该代码同时用
于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15日(T-3日)完成。参与本次
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428家,申购总量为198,52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
208.97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
报价为35.20元及以上的申购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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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127,5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64.2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
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
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15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2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
算);
(2)22.2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
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有效
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8家,有效申购数量之和为4,13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
倍数为4.35倍。